- 2021-06-02
- 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
去年109年巳撥付生活補貼帳戶資料者,110年6月4日起,直接核撥勞工帳戶。
◎新申請者補貼對象及資格條件:
一、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二、110年4月30日已於職業
工會參加勞工保險。
三、108年度個人各類所得總
額未達(新臺幣40萬8千元)。
四、未請領其他機關所性質相
同補助、補貼或津貼。
◎補貼金額:
1、月投保薪資未超過24,000元者,發給新臺幣三萬元。
2、月投保薪資超過24,000者,發給新臺幣一萬元。
◎申請日期:
110年6月7日至7月5日止。
由勞動部審核,逾期將不予核發。
◎申請方式:
線上登錄本人帳號快速撥款
1、符合資格者可至勞保局官網e化系統https://edesk.bli.gov.tw/na/na_gsp_login.jsp,以自然人憑證或(免插卡身份證號+健保卡號+戶號)登入。
2、進入系統輸入本人之金融帳戶帳號、通訊地址及行動電話,登入資料無誤,勞動部將速撥款入帳。
※可直接撥打勞動部24小時免付費專線「1955」或「0800-777-888」詢問
【影片教學】 👇
對本項生活補貼申請事項如有疑義,請洽本局電話02-
【勞工紓困貸款】
【勞健保費緩繳協助措施】
✨因應受COVID-19疫情影響,勞、健保局提供保費緩繳措施,自110年4月份至110年9月份計6個月的勞、健保費,得延後半年繳納,緩繳期間免繳滯納金。
申請期限:即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。
申請方式:傳真申請書至工會(請勿臨櫃辦理) 。
☘勞、健保緩繳保費填寫申請書請回傳06-2141369,
☘傳真完成請回電06-2140078確認工會是否收件完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