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OP

Facebook

回首頁最新消息內文

  • 2024-12-04
  • 職業傷害係指在執行職務時
【轉發勞保局訊息】

🔹職業傷害係指在執行職務時,受到立即性意外的傷害;而職業病則為執行職務時,因暴露於化學性、物理性、生物性、人因性以及其他因子導致身體產生疾病。如不確定所患傷病是否為工作所致,在申請職業傷病給付前,可先至勞動部認可之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開設之職業傷病門診,尋求相關諮詢及協助。

📌勞動部認可職業傷病診治醫療機構名冊:
⏩ https://www.bli.gov.tw/0107630.html

📌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業傷病診治(含全臺專責醫院聯絡資訊):
⏩ https://www.osha.gov.tw/48110/48363/133456/133462/133511/

20241204111211u2Eo


回上一頁