🍁傷病給付
✹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不能工作,正在治療中者(有實際接受治療),自第4日起全日未能取得薪資發給傷病給付。該給付前2個月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100%發給,其後按平均月投保薪資70%發給,最長以2年為限。
✹使用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特殊材料者,享有自付差額補助。http://www.tainan-insurance.com.tw/news_ii.html?nID=199
🍁失能給付
被保險人遭遇職業傷病,經治療後症狀固定,再行治療仍不能改善其治療效果,經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療院所診斷為永久失能,並符合失能給付標準規定者,得依規定之給付標準,請領失能一次金或失能年金。
失能年金依被保險人之失能程度,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之70%(完全失能)、50%(嚴重失能)及20%(部分失能)發給。
🍁死亡給付
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,因職業傷病致死亡時,支出殯葬費之人得請領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5個月喪葬津貼(但被保險人之遺屬不符合請領遺屬年金給付或遺屬津貼條件,或無遺屬者,則按其平均月投保薪資一次發給10個月);符合條件之遺屬,得按被保險人之平均月投保薪資50%請領遺屬年金;不符遺屬年金條件者,得請領遺屬一次金。
【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後,您加保勞保職災了嗎? 】
📣依照災保法規定,六十五歲以上及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受僱【保險本業工作的會員】,均納入強制投保範圍。
📣所以巳辦理勞保老年給付者,且又從事保險本業工作之會員,請檢證保險登錄證至工會加保職災保險。
📣勞保局表示,勞工領了勞保老年一次給付或年金後,可以繼續工作,但是不能再投勞保,僅能單獨加保勞保職災險,如果工作發生職災意外,仍可申請職災給付,但不能享有一般傷害醫療、生育給付。
📣因此,凡請領老年給付後,仍繼續工作,從事保險本業者,歡迎來電☎: 06-2140078 蔡小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