子女(會員)獎學金會員年度旅遊會員五一勞動節(贈禮券)會員年度聚餐(會員大會)會員教育訓練會籍清查 (贈禮劵)急難救助及退休撫卹金
急難救助及退休撫卹金
第一條:本會為照顧會員增進會員福利及辦理會員急難救助,特訂定本辦法。第二條:其經費來源由常年費會編列預算支付。
第三條:發給範圍暫定如下:(須入會滿一年以上)
- 會員死亡:發給補助新台幣1000元(得檢死亡證明書及受益人身份證影本及私章)。
- 家屬死亡:會員之父母(直系)、配偶、子女死亡發給補助新台幣500元(得檢除戶戶口名簿影本及死亡證明.受益人私章)。
- 殘廢補助:會員因傷或意外事故終身殘廢不能從事本業工作,經公立醫院診斷證明屬實而必須退會者發給新台幣1000元。
- 住院補助:會員本人因傷病住院治療3個月以上而不能工作,發給慰問金新台幣元,一年申請一次為限(得檢具醫院證明)。
- 會員入會滿8年,一次發給新台幣800元。
- 會員入會滿16年以上者,一次發給新台幣1600元。
- 會員入會滿25年以上者,一次發給新台幣2500元。
- 老年退休會員應檢送身份證影本及工會會員證與私章送會審核。
第六條:本辦法請領事故日起有效時間為3個月,逾期概不受理 (住院補助出院日起算) 。
第七條:會員因下列情事者不得發給:
- 不按期繳納本會各項費用者。
- 犯罪判死刑或畏罪自殺者。
- 在欠繳會費期間發生事故者不予給付。